青海省四部门 印发《关于加快青海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农业保险

2020-12-29

1.jpg


  附件:


  关于加快青海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在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方面的作用,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 1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夯实农业保险发展基础,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11.jpg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小麦、青稞等主要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省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以上,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


  到2030年,农业保险提质增效、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农业保险深度、密度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22.jpg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1.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巩固发展好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力争覆盖我省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主要森林品种、重点特色农产品、重要“菜篮子”品种。围绕我省农业产业布局规划,以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扩大省级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发挥省级财政以奖代补政策作用,鼓励和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不断丰富保险品种,着力提高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占农业保险的比重。提高保险服务便捷性,提高小农户农业保险投保率,统筹兼顾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提升投保农户获得感,调动农户投保积极性,实现农户愿保尽保。依托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创新养殖业保险模式,优化保险理赔方式,规范赔偿标准,提高保险机构开展养殖保险的积极性。完善森林和草原保险制度,稳步拓展森林保险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草原保险试点。


  2.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结合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成本变动,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保障水平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适时推进农业大灾保险,探索开展小麦、青稞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价格保险、指数保险、产量保险等新型险种,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


  3.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满足我省多元化的农业保险风险保障需求,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逐步推广价格指数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农民短期意外伤害险,探索开展区域产量保险以及包含农机、大棚、农房、仓储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的一揽子综合险,增强农牧民综合抗灾防灾能力。创新农产品质量险、草原保险等涉农保险。鼓励保险机构为农业对外合作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4.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开展“保险+期货”“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等试点。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探索“保险+担保+银行+农户”的合作模式,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通过农业保险的增信功能,提高投保农户信用等级,缓解“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5.提升便民惠民水平。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严格规范承保理赔操作,保险机构要做到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两到户”,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


  (二)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


  6.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地方各级政府不参与农业保险具体经营。在充分尊重保险机构产品开发、精算定价、承保理赔等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给予必要的保费补贴、大灾赔付、提供信息数据等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基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7.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按照中央部署,建立和落实“财政支持、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严格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保险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根据中央政策,结合我省实际,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再保险方式分散农业大灾风险。


  8.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险机构要切实承担起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坚持审慎经营原则,提升风险预警、识别和管控能力,加大防灾防损资源投入,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加强公司治理,优化内控流程,完善制度建设,严守财务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要求,强化偿付能力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农业保险工作稳定。


  9.清理规范农业保险市场。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管,对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保险机构、投保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加大对保险机构大灾风险安排不足、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完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对未达到基本经营要求、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坚决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加强农业保险协办费用、防灾防损费用管理,降低农业保险运行成本。


  (三)加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


  10.完善保险条款和费率拟订机制。开展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逐步构建全省农业生产风险地图,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重要“菜蓝子”品种和森林草原保险示范性条款,为保险机构产品开发、费率调整提供技术支持。逐步建立科学的保险费率拟订和动态调整机制,坚持“保本微利”,综合考虑地区风险差异、历年赔付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优化费率水平,既保障费率水平的连续性,又真实反映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状况。


  11. 优化保险机构布局。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切实改善保险服务。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在县级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保险机构在具备条件的乡镇依法合规设立分支机构或“三农”服务站点,解决农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全国统一的农业保险招投标办法,完善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招投标管理,加强对保险机构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承保理赔实务操作,建立标准化服务流程,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12.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农业保险综合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整合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草原等部门以及保险机构的涉农数据和信息,动态掌握参保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相关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保险机构要及时上报承保、理赔和经营成本数据,形成相关数据信息的积累,为农业保险业务监管、精算定价、风险管理、增值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撑和信息支持。


  13.加强农业保险科技应用。支持保险机构提升农业保险科技赋能,打造“保险+科技”发展模式,推进农业保险电子保单和承保理赔档案电子化工作,推广手机APP、微信等承保、理赔新技术,将卫星遥感、无人机、物联网、区块链、生物AI智能识别等信息技术手段广泛应用于农业保险各工作环节,提高承保理赔精准性、及时性、规范性、便捷性,实现精准承保和精准理赔,提升我省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和发展后劲。


  14.建立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省内专家学者和行业专业人员智力支撑作用,选聘熟悉农牧业、林草业技术、了解保险知识、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建立农业保险专家库,参与农业保险政策制定、保险机构招标、绩效考核评价、灾情查勘、定损理赔、示范性条款拟定、防灾减损技术指导等工作,不断提升农业保险工作质量。


  15.健全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能和保险机构服务能力绩效评价机制。从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效益等方面对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能进行评价;从经营管理能力、承保覆盖率、防灾减损效果、依法合规经营、服务质量、政府认可度和农民满意度等方面对保险机构进行服务能力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农业保险机构招标遴选的重要依据,引导农业保险科学高效运行。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协同配合。


  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青海银保监局、省林草局等部门成立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附后),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市(州)、县(市、区)要成立由财政部门牵头、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草原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确定本地区特色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和重点,统筹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


  优化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探索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加强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积极争取中央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政策,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列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合理确定保费补贴规模和比例。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调动各地积极性,通过差异化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特定产业农业保险发展,扶持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在制定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时,要注重引导和扶持农业保险发展,促进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保,帮助保险机构有效识别防范农业风险。


  (三)营造良好环境。


  深化农业保险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农业保险法规政策体系。研究设立农业保险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用。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农业保险领域监管力度,确保保费补贴资金安全、政策落实有效、承保理赔规范。加强农业保险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jpg


  资料来源:青海省财政厅网站


最新资讯

天韧科技收到大连商品交易所感谢信
2023年,天韧科技与多家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售电公司、农业企业合作,在天气衍生品应用方面开拓创新,捷报频传,多次开创行业先例,得到了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褒奖与肯定。大连商品交易所得感谢信广东省“寒潮指数天气衍生品”及湖北省“农业保险+天气衍生品”项目启动会广东省“水产养殖温度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发布会2024年,我们将继续利用天韧科技的经验和技术,携手合作伙伴,在利用天气大数据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迈上新的台阶。
国内首例天气衍生品成功问世
2023年7月31日,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新华社广东分社等单位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国内首例“水产养殖温度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发布会成功举办。该产品由天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会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产品开创性地引入温度场外期权,在国内首次尝试使用天气衍生品工具转移企业天气风险,不仅为保险+期货项目增添了新的模式,而且为国内天气衍生品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第七号台风“木兰”来袭!台风保险助力恢复生产
今年第7号台风“木兰”来袭。面对台风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巨大损失,农业保险对农户而言是一种有效的保护。对于尚没有相应农业保险产品的种植或养殖种类,台风指数保险提供了一种快捷、有效的解决方案。
高温持续肆虐,保险如何应对?
当前,持续的高温正席卷我国。中央气象台连续10多天发布高温预警,四川、上海、浙江、江苏、河南、河北等多地最高气温超过40℃。6月以来,高温事件已持续30天,覆盖我国国土面积超过500万平方公里,影响人口超过9亿人。全国各地多个气象局突破历史最高温。不仅仅是我国,整个北半球都遭受极端高温、热浪的席卷。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8月全球大部分陆地气温偏高。农业生产是一种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生产活动,气候变化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挑战。当前,全国多地频现高温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多方面的不利影响。01高温天
为农险插上科技的翅膀——天韧科技助力农险创新
今年上半年可谓捷报频传。我们为客户开发的一系列创新农险产品相继落地,并受到媒体关注:全国首单林业碳汇遥感指数保险落地韶关。4月28日,国寿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在韶关市落地全国业内首份林业碳汇遥感指数保险产品。该保险产品首次引入遥感数据,对森林进行实时监控,为韶关市某林场提供24万元碳汇损失风险保障,覆盖林木面积近4000亩。韶关市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的落地,系广东省对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和生态安全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国人寿财险以此为契机,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愿景贡献金融力量。全国首批渔业碳汇指数
干货分享|2022年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汇编
为便于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2年国家重点强农富农惠农政策汇编。

沪ICP备19018898号 Copyright © 2020, Created by Tensoren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